購屋成本
購屋成本 一次性成本:不動產購入諸經費 1. 登陸免許(證照)稅: (需至該物件管轄所屬的法務局或是出張所進行產權登記),登記免許稅的計算如下。三年一次的評價額。 土地:土地固定資產稅憑價額x1% 建物:建物固定資產稅憑價額x2% 2. 印紙稅(印花稅): 以份數來課稅。 3. 建物的消費稅: 購買不動產時,土地不需要消費稅,建物則須課5%的消費稅,但從平成16年4月1日起,買賣價格必須已含稅表示,基本上一般的買賣價格都包含了建物的消費稅。 4. 不動產仲介費: 200萬以下:5%(3%+2%) 201萬以上,400萬以下:4%(3%+1%) 401萬以上:3% 超過400萬時: (總價 X 3% + 60000萬)X1.05(消費稅) 5. 司法書士手續費(代書費): 6. 不動產取得稅: 在購入土地及建物時,不論有無登記都須繳給縣府都廳的稅金。取得後約兩個月內會收到稅單,可前往銀行或便利商店繳納。唯有繼承得以免稅。 土地:固定資產稅額 X 1/2 X 3% 建物:固定資產稅額 X 3% 經常性成本:伴隨租賃所衍生的成本(不動產保有諸經費) 1. 固都稅(固定資產稅和都市計劃稅的合稱): 每年1/1市町村單位就不動產所有人進行課稅,納稅義務人可以一次繳清也可以分成1年4次繳付。屬於市町村所徵收的地方稅。東京23區就成為都稅。 固都稅的稅率: 固定資產稅: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X1.4%(標準稅額) 都市計畫稅: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X0.3%(限定稅額) 2. 管理費: 可分為建物維持的管理費以及入居者的管理費兩種。通長江後者稱為PM費。 *主要用於維持建物的管理事項。 *租金繳納、滯納催促、入退居得辦理手續、或是加入租金滯納保證系統等費用。 3. 修繕立金: 建物維護長期性的規劃,譬如水塔老舊的更換或是外牆翻新以及大規模的大樓修整。 *建物管理費及修繕立金若無特別約定,在日本一般都由房東支付,成為房東得經常性支出,所以看到高投報時,別忘了先扣除管理及修繕立金在試算一次。 *平成1年 = 1989年 平成24年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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