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營救日僑條件的《自衛隊法》獲通過
【共同社4月13日電】日本修改後的新《自衛隊法》13日在參院全體會議上以執政黨等多數贊成表決通過,正式成為法律。此次修改放寬了海外出現突發事態時自衛隊營救日僑的條件。共產黨與參院黨團“沖繩之風”反對。新法調整了阻礙快速決斷的“安全實施”這一過去規定。若外相和防衛相協商並制定好危險規避對策,將可派遣自衛隊。
此前規定為“日僑”的運送對象也擴大。即使沒有安排撤離的日本人,也可派遣自衛隊飛機運送在日本大使館、國際協力機構(JICA)等工作的當地職員、與日本人結婚的外籍配偶等。運送方式也更改了優先使用政府專機的原則,改為使用自衛隊運輸機。
去年8月阿富汗局勢惡化時,自衛隊飛機撤離行動滯後而引發大量批評,成為修改的契機。當時日本大使館職員隨英軍機撤離,而當地職員及家人等未能離境。自民黨等有意見提出“派遣太遲”等,首相岸田文雄下達了探討修改的指示。(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2/04/da77b3e545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