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科相稱留學生領現金援助需要成績達標
【共同社5月22日電】圍繞向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陷入窮困的學生髮放10萬至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600元至1.3萬元)現金的援助措施,對於日本文部科學省僅針對外國留學生設置了成績排名前30%左右的要求一事,文科相萩生田光一22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原則上要求滿足條件”。
關於對留學生設置成績要求的理由,萩生田解釋說“財政有限,(是為了選擇)有學習意願和持續性的人”。他還表示,最終由大學等個別作判斷,即使列為發放對象的留學生成績都不滿足條件,“如果是綜合性判斷,也予以尊重”。
文科省在面向大學等的事務處理要領中,僅僅針對留學生提出了“學業成績優秀者”的要求,具體指上一年度“成績評價係數”在2.30以上。如果學校是以“優、良、合格、不合格”評價每門課的成績,則基本要求達到“優”和“良”,文科省認為這相當於成績排名前25%至30%。
文科省解釋說,事實上對日本學生也設有成績條件,要求利用現有獎學金制度或者今後計劃利用就屬於此列。雖然作為例子舉出了以成績排名靠前學生為對象的日本學生支援機構第1類獎學金,但也承認各類民間獎學金,因此有別於對留學生的嚴格成績要求。(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5/ee5f008b87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