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日本大地震災民貸款3成未得到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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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8月13日電】13日採訪窗口單位社會福祉協議會獲悉,圍繞向東日本大地震災民提供最多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3萬元)貸款的緊急小額資金,岩手、宮城、福島3縣相當於3成放貸額的約28億日元未得到償還。平均每戶金額較小,但筆數巨大,回收工作遭遇困難。相關人士對該制度提出質疑稱:“與迫使因災害陷入窘境的人償還相比,應該發放錢款。”
該資金由中央和縣政府負擔原始資金,提供3年無息貸款用於當前生活費等。由於東日本大地震,3縣共提供6.8萬筆貸款,金額約96億日元。所有貸款均已過了償還期限。
然而拖欠還貸的人不斷出現。按規定貸款者搬家時要向社會福祉協議會申報,但下落不明的情況在公佈數量的岩手、宮城兩縣共達到約3400件。
實際情況是即便回收,也由於每筆金額小,與付出的成本不符。不過也有人雖然貧困但每月償還1000日元,若對拖欠的情況置之不理則不公平。
對於持續無視催款函的家庭等,宮城縣社會福祉協議會向簡易法庭請求督促支付。福島縣社協也將探討採取法律措施。另一方面,岩手縣社協表示“正通過挨家挨戶訪問和諮詢會等方式要求償還”,不打算採取法律措施。
日本政府3月作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策啟動了同樣的貸款政策。截至7月底在3縣敲定約1.6萬筆、共約27億日元的貸款,相關人士對今後的回收工作苦惱不已。
1995年阪神大地震時,兵庫縣社協也提供了約77億日元的貸款,但約33億日元未得到償還。其中貸款人下落不明的約1.9萬筆、共約25.5億日元被判斷無法回收,2013年免除了還款。(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8/37dcd51b50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