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021年對美澳實施22起“武器等防護”
【共同社1月29日電】關於因2016年“安全保障相關法”施行而成為日本自衛隊任務的保護他國艦艇和飛機的“武器等防護”,防衛省28日公佈了2021年的實施數量。以美軍為對象的有21起,以首次適用的澳大利亞軍隊為對象的有1起,共計22起。2020年僅美軍就有25起,去年略有減少。
防衛省表示在對美軍的活動中,以負責警戒監視彈道導彈的艦艇為對象實施了4起,以為了加強日本防衛能力而與自衛隊聯合訓練的艦艇為對象實施了10起,以飛機為對象有7起。與過去一樣,防衛省以直接關係到美軍部隊運用為由,未公佈每起的時間和地點等。
去年6月的日澳外長防長磋商(2+2)中,與會者以“武器等防護”的準備工作已經完善為由,商定把澳方加為對象國。同年11月,海上自衛隊護衛艦在四國以南與澳海軍護衛艦開展聯合訓練之際,首次實施了“武器等防護”。防衛省當時罕見地公佈了消息。
“武器等防護”以美軍為對象於2017年5月首次實施。2017年的實施數量為2起,2018年為16起,2019年為14起。雖然對“重要影響事態”下的運輸和補給活動實施護衛是“武器等防護”的主要活動模式之一,但尚無實例。(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2/01/9036f9766ed3-202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