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決定根據交易總額選定網絡廣告管制對象
【共同社7月27日電】日本政府26日召開了數字市場競爭會議的工作組會議,就IT巨頭的網絡廣告管制做出決定,將以交易總額為標準選定對象企業。政府今年2月施行了管制IT巨頭的新法。4月敲定了把網絡廣告也列為管制對象的方針。
成為管制對象的IT企業將以從廣告商獲取的費用等交易總額作為標準。具體金額等今後由經濟產業省展開研究。
經產省在當天的會議上指出,受管制的企業修改系統和完善守法體制需要一定時間,因此未出示具體的適用開始時間。
在網絡廣告市場,從事搜索及社交網站(SNS)等業務的IT巨頭存在感高漲,確保交易透明度成為課題。預計政府將通過擴大新法的對象,要求IT巨頭公開網絡廣告相關信息等。(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07/8b8f96c69c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