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將7月暴雨指定為“特定緊急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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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7月14日電】關於對九州及長野、岐阜兩縣等大範圍地區造成嚴重損失的7月暴雨,日本政府14日在內閣會議上指定為“特定緊急災害”,將適用陷入資不抵債企業的破產手續保留、延長駕照等各種執照有效期等特例措施。政府將減輕災民負擔,助推生活重建。2018年西日本暴雨、2019年第19號颱風“海貝思”也被指定為此類災害,此次為連續3年的第7例。政府還決定支出2020年度預算中的預備費22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4億元)。
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強調:“希望消除災民們的不安,使他們早日恢復安心的生活。”
資不抵債企業的破產手續啟動決定可保留2年。逝者財產繼承人判斷繼承或放棄的時期可延長至明年3月。即使藥店停業關門等法令方面的申報延誤,也不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此外受災造成的民事調停申訴所需手續費將免除3年。
駕照有效期將延長至12月28日。其他成為延長對象的執照將由各省廳另行公示。在過去的災害中,駕照、營業執照等成為了對象。災民可推遲更新手續,這也將減輕忙於復原相關業務的行政機構負擔。
對象地區將根據每項特例措施由各省廳決定,將《災害救助法》適用地區列為對象的情況很多。截至14日,長野、岐阜、福岡、熊本、大分和鹿兒島6縣的61個市町村適用該法。
特定緊急災害的指定綜合考慮死亡和失蹤人數、住宅受損等情況並作出判斷。其他被指定的還有4例,分別是1995年阪神大地震、2004年新潟縣中越地震、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2016年熊本地震。(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7/d923436e52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