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島核爆“黑雨”訴訟二審原告方全面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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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7月15日電】日本廣島高等法院(審判長:西井和徒)14日就84名居民(其中14人死亡)要求廣島縣和廣島市發放核爆受害者健康手冊的訴訟做出二審判決,支持認定所有原告均為核爆受害者的一審判決,駁回了縣、市政府及參與訴訟的中央政府方面的上訴,勒令發放健康手冊。原告方的訴訟理由是在廣島被投下原子彈後不久淋到“黑雨”,卻不在中央政府的援護對象之列,這是違法的。
繼去年7月的廣島地方法院判決後,二審判決也基於《核爆受害者援護法》的救濟理念,要求中央政府改革援護行政。一審判決後,厚生勞動省應縣、市政府提出的擴大援護“特例區域”要求,成立了驗證降雨範圍和對健康影響的專家討論會實施討論。判決內容可能會對驗證造成影響。
特例區域是核爆中心地周邊的援護區域外側的橢圓形範圍,西北方向約19公里、寬約11公里。曾在援護區域內的人都可以領取手冊,但特例區域內的人雖可免費體檢,但只有11種特定疾病發病時才能領取手冊。
70至90多歲的原告等因處於特例區域外側,而未能獲得手冊。法院認定即使是處於特例區域外的人,只要有可能因“黑雨”健康受損,就是核爆受害者。該判斷若能實現,救濟對象將大幅擴大。
二審的爭論焦點是如何解釋援護法規定的核爆受害者認定條件之一“處於受輻射影響的情況下”。中央政府方面主張“需要有基於科學觀點的高級別證明”。
關於判決理由,審判長西井指出“只要能證明無法否認是輻射導致的健康受損就已足夠”。法院認定原告方可能因淋雨受到外照射、以及因攝取混有雨水所含放射性物質的井水和蔬菜等而受到內照射導致健康受損,屬於核爆受害者,駁回了中央政府方面的主張。
此外,二審判決也認定“黑雨”的降雨範圍比中央政府劃定的特例區域更大,在特例區域外的原告等也“遭遇了黑雨”。
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在14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將詳細研究判決內容,與縣、市政府協商應對。”他還稱:“相關人員年事已高,作為科學調查線索的記憶也逐漸模糊。希望厚勞省迅速開展工作。”(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07/66ca195a52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