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1972年曾彙總移交兩島的對日和平條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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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莫斯科5月23日電】23日獲悉了蘇聯在與中國對立加劇背景下1972年為改善對日關係而彙總的和平條約草案內容,力圖通過基於1956年《日蘇共同宣言》移交齒舞群島、色丹島兩島來解決北方四島領土問題。蘇聯警惕日中關係正常化而摸索與日本締結和平條約的經過首次浮出水面。日本堅持歸還四島的要求,日蘇未能找到妥協點。
共同社獲取了蘇聯最高決策機關共產黨政治局1972年8月3日磋商改善對日關係時形成的一系列絕密文件(已解密)。
文件顯示,蘇聯明確認識到二戰後尚未劃定日蘇的領土、邊界,有必要通過雙邊的和平條約決定。蘇方強烈警惕日美同盟,要求作為向日本移交兩島的回報,保證日本和駐日美軍不會攻擊蘇聯。此外還重視取得日方經濟協助。
蘇聯外交部、國家安全委員會(KGB)、國防部警告稱,“中國為阻止蘇聯與日本改善關係,正在加速推進日中關係的正常化”。政治局認定“改善對日關係、締結和平條約是蘇聯外交首要課題之一”,同意了按照以移交兩島為核心的和平條約草案開展交涉、拒絕日方歸還四島要求的方針。
和平條約草案把“不以武力威脅和不動武”、“不讓第三方利用本國領土採取給對方帶來軍事上損害的行為”定為雙方義務,並寫明基於1956年宣言“同意移交齒舞、色丹”,規定日本要使兩島“永久非軍事化”。日蘇“同意邊界最終劃定”,並寫明“將來不提任何領土要求”。
政治局1973年8月16日磋商2個月後迎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問莫斯科的應對方針。接到外交部“日本歸還四島要求不變”的報告後,立場變得強硬。10月與田中會談時,蘇方連領土問題的存在都不予明確承認,也未向日方出示以移交兩島作為了結的和平條約草案。(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05/36d9d48d5acb-1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