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確定擅闖靖國神社的中國人有罪
【共同社1月17日電】關於為抗議南京大屠殺而進入靖國神社(東京都千代田區)、被控擅闖建築物罪的中國籍被告郭紹傑(57歲)和嚴敏華(28歲)的上訴審理,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5日作出了駁回上訴裁決,維持一審和二審的緩期執行有罪判決結果。
判決顯示,2人於2018年12月12日闖入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內。郭紹傑展開用廣東話寫著不忘南京大屠殺內容的橫幅,燃燒類似牌位的物品;嚴敏華則用智能手機對該行為進行了拍攝。
2人的辯護方稱進入神社有正當理由、主張無罪。但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管理權者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不能允許”,判處郭紹傑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判處嚴敏華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東京高等法院二審也支持該判決。(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1/01/6eca24c08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