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子涉嫌廣告宣傳中藥對新冠有效被送檢
【共同社6月6日電】千葉縣警方5日以涉嫌廣告宣傳在日本未獲醫藥品批準的中藥對新型冠狀病毒有效,違反《醫藥品醫療器械法》(禁止廣告宣傳未獲批準的醫藥品)為由,將該縣我孫子市的一名中國籍男性推拿師(40歲)的書面材料移交給了檢方。該男子已因涉嫌違反《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被起訴。
被送檢的原因是該男子涉嫌5月11日在我孫子市工作的推拿院前,放置了寫有“中國認定對新冠有效”等的招牌,對未獲厚生勞動相批準的中藥的效果進行廣告宣傳。
據警方等透露,該中藥名為“連花清瘟”,中國國內有很多人服用。4月以後,該男子讓在中國的母親把藥寄到日本,還出售給了熟客。該男子承認了嫌疑,表示有熟客因肺炎死亡,想介紹在日本買不到的藥。
該案因市民提供了信息而曝光。該男子因在留資格到期後仍非法滯留,5月被以違反入管難民法的嫌疑逮捕,已因該罪名被起訴。(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6/75b234577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