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7月10日電】2月的日本眾院選舉從宣佈解散到投計票日之間的時間為戰後最短。居住在德國和加拿大的4名日本人未能趕上郵寄投票,已於本月10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日本政府疏於構建恰當制度、違反《憲法》為由,要求國家賠償等。原告主張稱,只要考慮到國際郵政的實際狀況,就不難預見可能產生海外選民無法行使選舉權的問題,然而自身的選舉權行使最終仍遭受了妨礙。
起訴書顯示,由於4人若要前往駐外公館投票,需要乘坐飛機等長距離移動,因此選擇了在外選舉制度中的郵寄投票方式。其中1人的選票在投計票日之後才送達,另外3人雖然將選票寄回了各自隸屬的日本國內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但未能趕上受理截止日。
原告指出,即便是最快的國際郵政服務,通常也需要1至2周左右時間,因此最晚要在發佈選舉公告起12天后的投計票日送達選票,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原告以遭受了精神痛苦為由,要求向每人賠償1萬日元並支付郵費。
今年2月的眾院選舉中,小選區的海外郵寄選票未能在截止日期前送達的占27.7%,創下在外選舉制度啟用的2009年以來新高。(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1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