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殺傷性武器原則容認=撤除「5類型」限制,執政黨向高市首相遞交提議
自民黨與日本維新會6日向首相高市早苗提交建議書,針對修訂「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營運指南,提議撤除現行限制出口品項的「5類型」規範,原則上容許包含具殺傷能力武器在內的裝備出口。政府將根據此項建議,預計於春季完成指南修訂。
此舉旨在強化與同盟國及志同道合國家的協作,並穩固國內防衛產業與技術基礎。這標誌著日本長期以來對武器出口採慎重立場的安全保障政策發生重大轉向。政府未來除了詳加說明,如何建構監督制衡機制將成為焦點。
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長濱田靖一、維新會安保調查會長前原誠司等人與首社會面。濱田轉述,首相表示針對指南修訂「必須向國民充分說明」。
現行指南僅限「救援、運輸、警戒、監視、掃雷」5類型,建議書要求將其撤除,分類為護衛艦、潛艦、飛彈等「武器」以及防彈衣、頭盔等「非武器」,並明記「原則上允許移轉」。
武器輸出對象僅限於簽署「防衛裝備品及技術移轉協定」之國家,並由首相及相關閣僚組成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審核輸出許可與否。提議中亦要求,關於加強向國會及國民說明之方式,「應由政府研議後,擬定具體方案」。
針對正處於戰鬥狀態之國家,原則上不允許移轉裝備,但若基於日本安全保障考量而有「特段情事(特殊情況)」時,則保留了輸出的空間。至於不具殺傷能力之非武器類裝備,其移轉對象則不設限。

自民黨安保調查會長濱田靖一(左前)、日本維新會安保調查會長前原誠司(右前)向高市首相遞交建議書後接受採訪。6日上午於首相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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