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電視台求償前社長等50億日圓=因中居案導致公司鉅額損失
富士電視台於28日宣布,已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前社長港浩一和前專務董事大多亮支付50億日圓的損害賠償。富士媒體控股(HD)表示,由於兩人怠於調查前藝人中居正廣的性加害問題和制定對策,導致富士電視台蒙受約453億日圓的損失,因此要求其支付部分賠償。
中居的問題於去年12月浮上檯面。今年3月,第三方委員會公布的報告書嚴厲指出,港、大多兩人在未與法規遵循部門分享問題資訊的情況下,仍讓中居持續參與節目演出,是「極其淺薄的經營判斷失誤」。
問題曝光後,贊助商紛紛停止投放廣告,導致富士電視台的廣告收入銳減。富士媒體控股預計2025年3月財年將首次出現合併淨虧損;2026年3月財年的本業獲利營業損益,也預計將出現120億日圓的虧損。
港浩一在今年1月下旬辭去社長職務,此前他因舉行限定媒體出席的記者會而飽受批評。大多亮則於4月辭去了富士電視系列關西電視台社長的職務。
富士媒體控股在聲明中表示,提起訴訟是基於「為了讓人權和法規遵循成為最重要的企業文化,追究責任是不可或缺的判斷」。

富士電視台的商標。攝於6月25日,東京台場

富士電視台前社長港浩一。攝於1月27日,東京都港區

富士電視台前專務董事大多亮。攝於4月4日,大阪市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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