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子因靖國神社塗鴉事件被判8個月監禁=在石柱上寫上「廁所」字樣
涉嫌在今年5月份,於靖國神社(東京都千代田區)的石柱上塗鴉「廁所」英文單詞,被指控破壞和不尊重禮拜場所的中國籍被告姜卓君(29歲),在該案中的判決結果於12月25日公佈。擔任該案法官的福家康史,判處被告8個月監禁(求處一年),並稱該罪行「極其惡意」。
福家法官指出,被告姜某在犯罪過程中相當積極、發揮重要作用,例如勘察現場、購買噴霧劑等。儘管他的責任比實際撰寫塗鴉的2名中國男子(被警方通緝中)要輕,但法庭表示「被告發揮重要作用」。
法官接著提到,姜某的動機是「希望抗議排放處理水,想保護海洋」。但法官稱「這不能說是能減輕罪責的陳述」。
根據判決顯示,被告姜某夥同其他人,於5月31日在靖國神社的石柱上用紅色噴漆噴塗大寫「廁所」二字(造成損失達462萬日圓)。顯示姜某做出對公共禮拜場所不敬的舉動。
東京地方法院=東京都千代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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