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大麻最高可判處七年徒刑=醫療用途大麻開放、修訂法正式生效
《大麻管制法》和《麻藥品管制法》修正案於12月12日正式生效,法律條例將禁止「使用」先前不受管制的大麻,違者可處以最高7年徒刑。另一方面,大麻製成的醫藥品的使用正式合法化。
修改後的法律,將大麻及其有害成分四氫大麻酚(THC)歸類為《麻藥品管制法》規定的「麻藥品」,予以法律管制。《大麻管制法》並未將使用大麻定為刑事犯罪,但隨著大麻成為《麻藥品管制法》的管轄對象,其使用將受到限制。持有或取得毒品的刑罰,也從先前5年或以下的徒刑,增加到最高7年徒刑。
此外,對使用含有大麻衍生成分的醫藥品的禁令也已被取消。如果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得到證實,則可以用於醫療領域。
大麻種植許可證制度也將在2025年進行修訂,將其分為兩類:用作大麻產品原料的大麻和用作醫藥品原料的大麻。
修改後的法律於去年12月6日制定後,並於13日正式公告。
葡萄牙一家生產醫療用大麻的公司經營的種植工廠(AFP時事)
[Copyright The Jiji Press, Ltd.]
文章引用自 https://www.nippon.com/hk/news/yjj20241211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