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制委批准大飯3、4號機組運轉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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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6月26日電】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26日在例會上就開始運轉已超過30年的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站3、4號機組(福井縣)批准了關電彙總運轉40年為止的管理計劃。所有5名委員的意見達成一致。這是隨著引入允許運轉超過60年的新制度採取的程序,為首次批准。
鑑於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核電站運轉期限原則為40年、最長60年,但隨著岸田政府引入新制度,超過30年時的限制措施也被強化。
根據2025年6月將引入的新制度,電力公司需要在運轉30年以後每隔不超過10年制定對設施老化狀況的確認方法、必要措施等進行彙總的“長期設施管理計劃”,並獲得規制委的批准。
大飯3號和4號機組目前運轉已超過32年和31年。現行制度下超過30年的運轉手續已完成。
已經重啟的核電機組中,引入新制度時運轉超過30年的有6座核電站的11個機組,其中包括大飯3、4號機組。此外還有包括關電高濱1號機組(福井縣)等多個運轉超過40年的核電機組。(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4/06/2591d6d5c991-3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