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眾院委員會通過入管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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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5月17日電】日本眾院法務委員會17日憑藉自民、公明、日本維新會等多數贊成,表決通過了《技能實習恰當化法》和《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的修正案。修正案旨在創設接納外籍人才的新制度“培養就業”,以取代“技能實習”。預計最快下週在眾院獲得通過並送交參院。
在質詢時,立憲民主黨議員米山隆一就促進從“培養就業”過渡的“特定技能1號”提出,能夠最長工作5年卻不允許偕同家人不妥。米山主張稱:“擁有一定技能、建立了(生活)基礎,沒有理由不允許偕同家人。”法相小泉龍司認為需考慮社會成本等,表示“將關注輿論與培養就業的模式,作為課題思考”。
“培養就業”的目的是“培養和確保外籍人才”,用3年時間培養擁有可立即上崗能力的特定技能水平的人才,並促進長期就業。新制度允許在同一業務領域“跳槽”,條件是在同一單位工作超過1年且具備一定技能和日語能力。
為擯棄不良中介,在跳槽手續方面禁止民間企業參與。技能實習制度中負責中介工作的監理團體將改名為“監理支援機構”,規定設置外部監查人的義務,提升中立性。
預計今後永住者也將增多,修正案還寫入規定,若出現故意不納稅等情況則取消永住資格。
朝野政黨在眾院審議時磋商了調整修正案。關於取消永住者的在留資格,附則中增加了考慮生活狀況等內容。(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4/05/ad629d370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