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東京申奧期間曾為送禮支出逾1千萬日元
【共同社9月27日電】26日採訪多名相關人士獲悉,圍繞2020年東京奧運申辦活動,奧申委集中在競爭激化的2013年5月到8月期間向鐘錶廠家等3家公司支付了總計超過1千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4.5萬元)。當時的申奧相關人士證實稱“經常送檯鐘或高級圓珠筆等作為問候”,可能用於向2013年9月投票決定在東京舉辦的時任國際奧委會(IOC)委員們送禮。
IOC的倫理規定禁止向奧運相關人士的禮物授受行為。明示詳細活動方針的當時的申奧規定也原則上禁止送禮,但同時也有條款指出“根據地區習俗,僅允許價值較低的禮物”,金額也未予明確。
支付對象為精工鐘錶、和光、MIKIMOTO(御木本)3家企業。據稱,付款均分為多次,向精工、和光各支付約500萬日元,向MIKIMOTO支付約75萬日元。奧申委幹部透露“約100美元(按當時匯率約合1萬日元)的手筆是默許的”,單個禮物價值可能在1萬到2萬日元左右的範圍。
參與東京申奧活動的電通原專務董事、奧組委理事高橋治之在接受共同社和朝日新聞等加入的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採訪時回答稱:“當時把價值一萬幾千日元的數碼相機和數萬日元的精工鐘錶作為小禮物四處發放。這是在IOC倫理規定範圍內的,或者說沒有大幅超過(規定)。”
不清楚這些禮物是否被送給了成為申奧疑雲中心人物的IOC原委員、國際田聯(現世界田聯)原主席拉米·迪亞克(塞內加爾籍)及其兒子帕帕・馬薩塔・迪亞克。另一方面,已獲悉奧申委匯入逾2億日元的新加坡公司Black Tidings(BT)賬戶被用於為帕帕・馬薩塔購買高級鐘錶和首飾付款。
圍繞向IOC委員送禮,1998年長野冬奧會申辦期間曾制定了200美元的上限,但仍曝出高價繪畫和日本刀等“過度款待”問題。後來以發生奧申委賄賂IOC委員醜聞的2002年鹽湖城冬奧會為契機進行了整改。(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9/979f5ad76a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