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院表決通過《大麻取締法》等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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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12月6日電】日本6日在參院全體會議上以執政黨等多數贊成表決通過了《大麻取締法》等修正案,含大麻草提取成分的醫藥品若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確認將允許使用。為防止藥物濫用,大麻被列為《麻藥取締法》的對象,與其他管制藥物一樣可適用使用罪。修正案將在公佈起1年內施行。
目前用大麻草製造的醫藥品可用於臨床試驗,但因法律有禁止使用的規定,無法在醫療一線使用。而在歐美,含有來自大麻的成分大麻二酚(CBD)的難治性癲癇治療藥已獲得藥事批准,日本的患者團體等希望消除海外可用但國內無法使用的“藥品審評滯後”(Drug lag)現象。
修正案將大麻及來自大麻的有害成分四氫大麻酚(THC)定性為“麻藥”。禁止使用的規定被刪除,含有來自大麻成分的醫藥品與止痛藥等使用的其他麻醉藥一樣可在取得執照後使用。
非法持有或使用大麻違反《麻藥取締法》,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現行的《大麻取締法》雖然禁止持有、種植等,但並無使用罪。據悉考慮到大麻種植戶在收割作業時吸入大麻成分出現“麻醉”症狀的可能性也是原因之一。沒有使用罪被指助長了年輕人的濫用。(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3/12/da66186fbe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