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內核電站兩座機組獲批准運轉最長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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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11月1日電】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在1日的例行會議上,批准把開始運轉近40年的九州電力川內核電站1、2號機組(鹿兒島縣)運轉時間延長20年,即最長60年。這是繼關西電力高濱1、2號機組、美濱3號機組(均在福井縣)、日本原子能發電公司東海第二核電站(茨城縣)之後,第5、6座獲得批準的核電機組。
川內1號機組到2024年7月、2號機組到2025年11月運轉將滿40年。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核電站運轉時間原則上定為40年,若獲得批准,最長可延至60年,但今年5月允許核電站運轉超過60年的法律正式成立。獲批的核電站有必要在2025年6月法律實施前再次接受規制委的審查。
九州電力2021年10月起實施特別檢查,調查反應堆壓力容器、安全殼和混凝土結構物等重要設備的老化情況。之後以安全性沒有問題為由,在2022年10月向規制委申請允許運轉60年。
鹿兒島縣議會今年10月否決了旨在詢問是否贊成延長運轉時間的居民投票條例案。(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3/11/ce533a1bf3d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