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安保法施行滿7年 日本將擁有反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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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3月29日電】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日本安全保障相關法從2016年3月開始施行,到29日已滿7年。政府去年底修改了安保相關3份文件,決定擁有可對他國疆域實施打擊的“反擊能力”(對敵基地攻擊能力),並設想與集體自衛權一同行使。以台灣突發事態或波及日本為由強調危機感,而基於《憲法》第九條的專守防衛理念則受到很大動搖。
安保法允許在美國等關係密切的他國受到攻擊、日本生存受到威脅的“存亡危機事態”時行使集體自衛權。政府的立場為,在出現此種事態時可以發動反擊能力並實施破壞對方導彈基地等的攻擊,但以“會暴露底牌”為由拒絕說明具體事例。如何兼顧關於自衛隊行動的保密和對國民履行說明責任,料想也將成為政府未來的課題。
安保法大幅拓展了自衛隊的任務範圍,諸如為美國提供支援等。具有代表性的是從平時起就保護他國艦船和飛機的“武器等防護”。據防衛省透露,2021年共實施22起,分別是對美軍的21起和首次對澳大利亞軍隊實施的1起。2022年的情況截止28日尚未公佈。
允許進行“馳援護衛”等的聯合國維和行動(PKO)在2017年從南蘇丹撤退後,就未再派遣過部隊。作為安保法新任務的“國際聯合和平安全活動”,向2019年4月起在埃及西奈半島監視以色列和埃及軍隊停戰的“多國部隊觀察員團”(MFO)派遣自衛隊員一事還在繼續。
防衛相濱田靖一在本月24日的記者會上就安保法的成果稱:“日美同盟變得前所未有的牢固,威懾力、應對能力也提高了。”與因自衛隊巡邏機被照射雷達問題等關係冷卻的韓國之間,也迎來了恢復防務交流的時機。日本政府或有必要強化旨在緩和緊張的外交舉措。(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3/03/9486c12dc2b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