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制委罕見非全票允許核電站運轉超過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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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2月14日電】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13日召開臨時會議,正式決定了將核電站運轉年限從現行“原則上40年、最長60年”改為可運轉超過60年的制度修正案。表決時5名委員中4人贊成,委員石渡明反對。規制委在意見存在分歧的情況下敲定重要制度的做法極為罕見。石渡表示:“這並非基於科學和技術上的新見解的產物。很難說是朝著安全的修改。”
規制委的討論最終決定,與政府力爭最大限度利用核電站的方針保持一致。贊成的委員杉山智之認為鑑於時間有限,展開了急於得出結果的討論。
修改制度是從鑑於福島核事故的以往政策作出重大轉變。但規制委內部意見未能統一,可能將對相關法律修正案的國會審議造成影響。
政府將向本屆國會提交相關法律的修正案,將因旨在重啟的審查而停運的時間等不計入運轉年限中,並允許超過60年運轉。作為應對措施,規制委去年12月彙總了新監管制度草案,規定啟動運轉超過30年的核電站將最久每10年對設備確認一次老化狀況後批准使用。當天規制委還認可了與此相關的《反應堆等規製法》的修正案。
石渡13日在會上針對因審查而停運時間等不計入運轉時間的規定強調稱,“從嚴審查用時越多,運轉時間就變長,未來將變成運轉那些年久老化的反應堆。”他就運轉超過60年表示,“作出何種監管並未敲定。說是切實監管,但尚無具體內容。”(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3/02/258778e4aa4c-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