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網上仇恨言論問題嚴重 新冠加劇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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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5月31日電】日本施行《消除仇恨言論法》到6月3日即將滿4年。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引發社會混亂的情況下,諸如網絡上將娛樂圈人士去世歸罪於中國人、在向朝鮮人學校分發口罩相關報道下評論留言稱“滾出去”等,歧視外國人的言行日益明顯。該法律的實際效力此前就受到質疑,尤其是網絡對策已成為當務之急。
▽煽動
3月30日,藝人志村健去世的消息一經報道,“殺死他的是中國人”等針對最先爆發疫情的中國煽動厭惡和暴力的仇恨言論在推特上擴散開來。其中一部分被刪除。
3月11日,媒體報道稱“埼玉市對分發口罩時排除朝鮮人學校將重新考慮”,介紹該消息的推特和雅虎新聞也大量出現歧視性評論。“滾出去!礙眼”、“有意見的話就別住在日本”等,充斥著煽動威脅和排擠在日朝鮮半島人士的危險言論。
埼玉朝鮮初中級學校幼稚部(相當於幼兒園)園長朴洋子失落地表示:“一有問題就會遭遇仇恨言論的基本結構即使在法律成立後也沒有改變。法律的精神沒有滲透到社會之中”。
▽置之不理
《消除仇恨言論法》雖提出“不允許”仇恨言論,但沒有強制力。即使歧視言論的受害者向網絡服務商要求刪除,是否處理由對方判斷,被置之不理的情況也較多。
若要追究社交網站(SNS)上發言者的責任並提起刑事訴訟或索賠,為了確定對方身份,需要分別請求SNS方面公開資料、網絡服務商公開發言者信息。但多數情況都是得不到回應,因而進入訴訟程序。贏下這場官司後才能開始狀告發言者,對受害者在金錢上、精神上和時間上的負擔都很大,成為其忍氣吞聲的原因。
不僅是仇恨言論,這一結構也同樣出現在針對個人的網絡誹謗中傷問題上。5月23日去世的女子職業摔跤手木村花(享年22歲)也因為參演真人秀節目時的言行而在SNS上受到中傷。
▽救助
鑑於此類情況,總務省4月設置的“發言者信息公開方式相關研究會”已開始討論。今後或將推進修改《網絡服務商責任限制法》(服務商責任法),要求簡化手續和擴大信息公開。
但是,熟悉仇恨言論問題的律師師岡康子表示:“僅修改服務商責任法還不夠。”因為對仇恨言論的受害者而言,最緊要的是迅速刪除言論。
師岡與學者們彙總了將刪除仇恨言論交給專家組成的第三方機構判斷的“網絡人權侵害信息對策法建議案”。內容包括禁止歧視性言行和侵犯名譽,指定服務商有義務在48小時內刪除。這是不經過訴訟、直接救助受害者的模式。
日本的國會也已開始討論。曾參與提交《消除仇恨言論法》的公明黨籍參議員矢倉剋夫表示:“新冠疫情導致惡意歧視擴散。不僅僅是教育和啟蒙,還需要包括修改服務商責任法和制定新法在內的網絡對策。”(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0/05/cd25201fa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