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 |
東日本大地震,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 |
2012年5月 |
泊核電廠(北海道電力)3號反應爐停止運轉,時隔42年首次出現全國零核電局面 |
2012年6月 |
核電廠運轉時間原則上延長至2040年 |
2012年7月 |
大飯核電廠(關西電力)3號和4號反應爐重啟(結束了持續兩個月的零核電局面) |
2012年9月 |
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成立 |
2013年7月 |
著眼於防範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的全新核電廠安全規範標準施行 |
2013年9月 |
大飯核電廠3號和4號反應爐實施定期檢查,再次出現零核電局面 |
2014年4月 |
第四次能源基本計畫內閣會議決定將核電定位為「重要的基荷電源」,同時提出「將通過發展再生能源,盡可能降低對核電的依賴度」 |
2015年8、10月 |
川內核電廠(九州電力)1號和2號反應爐重啟(新標準施行後首例重啟,時隔1年11個月結束零核電局面) |
2016年1、2月 |
高濱核電廠(關西電力)3號和4號反應爐重啟 |
2016年8月 |
伊方核電廠(四國電力)3號反應爐重啟 |
2018年3月、5月 |
大飯核電廠3號和4號反應爐重啟 |
2018年3月、6月 |
玄海核電廠(九州電力)3號和4號反應爐重啟 |
2018年7月 |
第五次能源基本計畫內閣會議決定「2030年度將核電比例控制在20-22%的水準」 |
2020年11月 |
宮城縣知事村井嘉浩同意女川核電廠(東北電力)重新運轉。這是與發生事故的福島第一核電廠同類型的沸水反應爐首次獲批重啟。東北電力公司希望在2020年度以後恢復運轉 |
2020年12月 |
大阪地方法院判決取消大飯核電廠3號和4號反應爐的設置許可(中央政府上訴) |
2021年1月 |
柏崎刈羽核電廠(東京電力)曝出2020年9月曾有人違規使用身份識別卡進入中央控制室 |
2021年3月 |
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公佈消息稱,柏崎刈羽核電廠自2020年3月以來,探測外部入侵行為的設備一直處於故障狀態,且並未採取充分的替代措施 |
2021年4月 |
日本政府原則上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廠內不斷產生的含有放射性氚的核處理水稀釋後排放入海 |
2021年4月 |
因柏崎刈羽核電廠曝出恐怖襲擊對策存在漏洞問題,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正式決定下達整改命令,禁止在追加檢查確認情況改善之前移動電廠內的核燃料。重啟準備工作凍結 |
2021年4月 |
福井縣知事杉木達志表態同意運轉時間超過40年的美濱核電廠(關西電力)3號反應爐和高濱核電廠(關西電力)1、2號反應爐重啟。這是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發生以來,首次有地方政府同意運轉時間超過40年(原則上的服役上限)的核電廠重啟 |
2021年6月 |
美濱核電廠(關西電力)自2011年5月停止運轉實施定期檢查以來,時隔約10年實現重啟。(因未能在限定時間內建成恐怖襲擊應對設施,已於同年10月停止運轉) |
2022年5月 |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審批通過了關於將福島第一核電廠含有放射性氚的核處理水排放入海問題的審查書草案,並認定包括必要設備在內的東京電力公司提出的計畫安排妥當。東京電力公司宣稱,將用海水將放射性氚濃度稀釋至國家標準值的40分之1以下,然後通過新設置的海底隧道排放到大約1公里以外的近海 |
2022年6月 |
島根縣知事丸山達也批准島根核電廠(中國電力)重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