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收緊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條件:要求年收入高於日本人平均水準
【時事通信】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1日修訂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相關準則,進一步收緊申請條件,要求申請人的年收入持續高於日本人平均水準,並具備一定程度的日語能力等。其中,年收入條件適用於今年4月以後提出、目前尚未完成審查的申請案件,其餘新規定則將於明年4月實施。
根據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取得永久居留許可須符合三項條件,包括品行良好、具備足以維持獨立生計的資產或技能,以及符合日本國家利益。
修訂後的準則明確規定,在獨立生計條件方面,申請人必須被認定未來具備自力維生的能力。審查時將考量申請人的年收入是否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水準,以及未來預估可領取的年金金額,是否達到以該年收入水準加入厚生年金30年後應有的標準。
在年金方面,如果申請人擁有足以彌補不足金額的金融資產,也將被視為符合相關標準。
至於符合日本國家利益的條件,新準則要求申請人必須「積極且具體地為日本帶來利益」,並將一定程度的日語能力,以及對日本制度的理解程度納入審查項目。

日本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及公安調查廳等機關所在的中央合同廳舍第6號館標示牌,位於東京都千代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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