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游泳銀牌本多燈危險駕駛釀重傷:判1年緩刑3年
東京奧運游泳男子銀牌得主本多燈(24歲)被控在東京都多摩市一般道路以時速超過100公里高速行駛,撞上對向車輛並造成一名男性重傷。東京地方法院立川支部9日依違反《汽車駕駛處罰法》的危險駕駛致傷罪,判處本多1年拘禁刑、緩刑3年。檢方求刑為1年拘禁刑。
法官中島經太表示,本多的駕駛行為「極度危險且魯莽」。
針對本多供稱,當時因不想輸給前方行駛的車輛而加速,中島指出「沒有酌情減輕的餘地」。另一方面,法院考量本多已被迫退出國際賽事等,受到一定程度的社會制裁,因此認為給予緩刑較為適當。
宣判後,中島對本多告誡並表示:「希望有一天能再次看到你活躍的身影,並能夠為你加油。」
本多先前在庭審中表示:「因為比賽成績不理想,當時無法做出冷靜判斷。我給很多人添了麻煩,對此深刻反省。我再也不會開車。」
根據判決,本多去年11月21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在法定速限為時速30公里的彎曲一般道路上,以時速88至108公里行駛,隨後撞上對向車輛,造成一名60多歲男性胸骨骨折等重傷。

本多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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