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7月17日電】日本參院全體會議17日表決通過了修改後的《種苗法》,正式成為法律。由於接連發生國內開發的農產品流向海外的情況,政府將強化監管措施,包括品種註冊前也可要求制止第三方擅自出口等。此外,可獨享新品種生產和銷售等的許可權適用期限也將延長10年。
全體會議之前,16日召開的農林水產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了附帶決議,要求政府做好制度修改的宣傳工作等。
新品種需向農林水產省提出申請,註冊完成後能夠獲得相當於農產品智慧財產權的「育成者權」。根據現行《種苗法》,從申請到註冊通常需要大約3至6年。由於也有疑似在註冊前就流向海外的先例,修訂後將允許在申請審查期間制止未經授權的出口行為。
關於育成者權的適用時期,現行規定為果樹30年,其他作物25年。修訂版《種苗法》分別延長10年,以加強對品牌價值的保護。
農水省去年對中國和韓國種苗公司的網站實施了調查。經確認水果等約50個品種名稱與日本開發的新品種非常相似,其中包括愛媛縣歷時約20年開發的高級柑橘「紅Princess」等。
除《種苗法》外,政府還計畫在8月底前成立管理種苗權利的專門機構。機構將代替品種開發者對國內外未經授權種植的行為進行監督,一旦發現侵權還將負責海外訴訟事宜。(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10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