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6月20日電】日本眾院全體會議19日表決通過了《種苗法》修正案。由於日本國內開發的農產品接連流向海外,政府擬強化監管加以應對,其中包括新設品種註冊前也可要求制止第三方擅自出口的請求權。此外,可獨佔新品種生產和銷售等的「育成者權」適用期限也將延長10年。
在此之前,眾院農林水產委員會16日通過了附帶決議,要求政府進一步加強對育成者權的保護,並徹底做好制度修改的宣傳工作。
新品種需向農林水產省提出申請,註冊完成後才能獲得育成者權,但從申請到註冊通常需要大約3至6年。由於已有疑似在註冊前就流出的案例,修正案將允許在申請審查期間制止未經授權的出口行為。
關於育成者權的適用時期,現行規定為果樹30年,其他作物25年。修正案擬分別延長10年,以加強對品牌價值的保護。
農水省去年曾調查中國和韓國種苗公司的網站,結果確認約有50個水果品種名稱與日本開發的新品種非常相似,其中包括愛媛縣歷時約20年開發的高級柑橘「紅Princess」等。(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9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