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6月18日電】對於因唆使他人替考英語「多益」(TOEIC)而被控偽造並使用蓋章私人文件罪的中國籍公司職員(31歲),東京地方法院18日做出了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的判決。檢方求刑為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法官高橋明巨集指出這是有組織的違法行為,在同類案件中屬於性質惡劣的。被告曾要求替考者做考試練習題,並掌握其得分情況等,「雖非主謀,但持續參與其中」。另一方面,鑒於展示了反省態度,故給予緩刑。
判決書顯示,被告與姓名不詳者等合謀,於去年1月至3月期間,在東京都新宿區等地考場共計5次在准考證和答題卡上寫下他人姓名,違規替考。被告負責招募替考者。
作為替考者因同樣罪名被起訴的京都大學中國籍研究生(28歲)5日被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9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