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5月13日電】據相關人士12日透露,自民黨圍繞創設處罰損壞日本國旗行為的「日本國國章損壞罪」,除了「損壞、去除、玷污」國旗之外,擬將公然傳播相關影像以及陳列遭損壞國旗的行為也列入處罰對象,正在就此展開協調。關於具體罰則,擬參考《刑法》中的外國國章損壞罪和器物損壞罪來決定。
自民黨本周內將召開該黨項目組(PT)會議,對寫進上述內容的法案大綱進行討論。
預計法案將對在不特定或多數人認知的情況下,以顯著引起不快或厭惡的方式損壞、去除或玷污國旗的行為予以處罰。處罰對象擬限定為損壞國旗的行為,而非國徽。
罰則參考的外國國章損壞罪規定,對以侮辱外國為目的損壞國旗或國徽的行為,處以2年以下拘禁或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8600元)以下罰金。器物損壞罪規定,對損壞他人財物等行為,處以3年以下拘禁或30萬日元以下罰金。(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8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