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4月14日電】為防止移動電源(充電寶)在客機機艙內冒煙和起火,日本國土交通省14日宣佈,將自24日起實施新規,把隨身攜帶數量限定為每人最多2個,並事實上禁止為電子設備充電。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3月已設定新的國際標準,因此國交省依據《航空法》對國內規定進行修改。
新規下允許攜帶乘機的移動電源額定能量不得超過160Wh,且包括相機等的備用電池在內,總數不得超過2個。若備用電池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則不受限制。此外,新規建議旅客為手機等設備充電時直接使用機上或機場的電源插座。
國交省此前已禁止將移動電源放入託運行李。今後在機艙內為移動電源充電或違反攜帶數量規定將受到處罰。攜帶乘機的移動電源不得放入行李架,要求放在身邊。
韓國南部的釜山機場去年1月發生飛機起火事故,移動電源被指可能是起火原因。(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7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