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法10週年,自衛隊活動範圍擴大=各界要求強化國會監督
29日是日本戰後安全保障政策轉折點「安保相關法」施行屆滿10週年。這段期間,自衛隊的活動範圍逐年擴大。隨著2月底伊朗局勢急劇惡化,甚至出現了是否首度認定進入可視同集體自衛權行使的「存立危機事態」之討論。在國際情勢不透明感增加之際,野黨再次提出要求強化國會的監督功能。
官房長官木原稔在27日的記者會上強調安保相關法的意義稱:「透過平和安全法制,日美同盟變得前所未有的強韌,抑止力與應對力也隨之提升。這使得日本能為地區及國際社會的和平與安全做出更積極的貢獻。」
安保相關法是將過往以「臨時湊合」方式擴大的自衛隊任務重新整理,並部分容許了過去被視為違憲的集體自衛權行使。除了「存立危機事態」,該法也整理了「武力攻擊事態」、「重要影響事態」等概念,為自衛隊保護他國軍隊艦艇或飛機的「武器等防護」,以及保護在遠處遭受襲擊之民間人士的「馳援護衛」開闢了道路。
相關活動實績正穩步累積。截至2024年底,「武器等防護」的護衛次數中,美國達140次、澳洲達10次。自衛隊制服組最高長官、統合幕僚長內倉浩昭指出:「這10年間信賴關係有所提升。」去年8月,海上自衛隊護衛艦更首度為英國海軍航艦進行警護。
2016年,派遣至南蘇丹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部隊獲賦予「馳援護衛」任務。防衛省人士表示:「國際貢獻的範疇正在擴大。」
今年2月底,美國與以色列攻擊伊朗,伊朗隨後事實上封鎖了原油運輸要衝荷姆茲海峽。安保相關法在國會審議時,時任首相安倍晉三曾以該情況作為「存立危機事態」的範例,如今成為現實。根據相關人士透露,政府曾在私底下模擬是否能將此認定為存立危機事態。
目前政府重複表達否定見解稱「尚未做出符合事態的判斷」,目前最被看好的自衛隊貢獻方式,是根據《自衛隊法》在戰事結束後進行掃雷。
針對「存立危機事態」,首相高市早苗去年11月在國會答詢時曾提到「若發生台灣有事則可能認定」,一度導致日中關係急劇轉冷。由於認定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裁量,野黨中道改革聯合代表小川淳也再次強烈主張:「應進行極其限定性的解釋。」
在2015年9月安保相關法成立前夕,自民、公明兩黨黨首曾達成協議,稱「國會應發揮民主統制功能」,並評估設立監督及驗證自衛隊活動的國會組織。公明黨幹事長西田實仁在27日的記者會上回顧此協議表示:「有必要深化相關討論。考量當前現狀,更顯其重要性。」

海上自衛隊直升機護衛艦「出雲號」(後方)駛離橫須賀基地執行美艦防護任務。2017年5月於神奈川縣橫須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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