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月25日電】日本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25日在黨總部召開會議,批准了有關政府正在探討的放寬防衛裝備品出口規則的建議草案。該草案最快將於3月上旬提交給政府。建議草案原則上允許出口戰機、護衛艦之類的武器。對於向「被判定目前正在發生戰鬥的國家」出口也留下餘地。是否允許出口將由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審查。
日本政府將基於建議最快於今春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運用指針,撤銷出口僅限非戰鬥目的的「5類」。在野黨以該方案允許基於政治判斷向正在發生戰鬥的國家出口武器為由,要求展開審慎討論。
安保調查會長小野寺五典在党會議伊始強調放寬出口規則的意義稱:「作為安保的基本切實支援防衛產業很重要。」他提到中國加強對日本防衛相關企業等的出口管制,稱「將不屈服于外部壓力完善防衛力」。
建議草案中將防衛裝備品根據有無殺傷、破壞能力分類為「武器」和「非武器」。武器出口對象國限定為與日本簽訂有關保密等事務的《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的國家。「原則上不允許」向正在發生戰鬥的國家出口,但「出於我國安保上的必要性有特殊情況時」則是例外。防彈背心等非武器則不設置出口對象國的限制。
出口審查項目在現行的「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影響」等項目基礎上新增「對我國完善防衛力的影響」和「對自衛隊運用造成的影響」。審查手續中不以在內閣會議上敲定或國會參與為必要條件,但基於作為和平國家的立場,要求對國民作出細緻說明。
現行的三原則的運用指針將允許出口的防衛裝備品限定在「救援、運輸、警戒、監視、掃雷」這些非戰鬥目的的5類。自民、公明兩黨聯合執政時期也曾討論修改,但並未得出結論。去年10月,自民黨和日本維新會的聯合執政協議中明確寫入了撤銷上述5類。(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articles/-/5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