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廳將從8月下旬試行配備隨身攝影機
警察廳於24日宣布,將從8月下旬起試行導入警察配戴於胸部或頭部的穿戴式攝影機。這項設備將用於地區、交通和警備等各部門,如職務盤查和人群管制,以驗證其效用。預計也將用於在現場發生糾紛時,透過客觀影像確認執勤的適切性,以防止爭議。
根據警察廳表示,攝影機將安裝在制服胸部或安全帽等處。拍攝範圍僅限於室外或不特定多數人出入的場所,並將透過燈號閃爍、貼紙標示、佩戴臂章等方式,明確告知正在進行拍攝。
用於地區警察的攝影機將在東京、大阪、福岡的3都府縣警共配置39台。從離開派出所或警察署到返回期間,將持續拍攝巡邏和職務盤查等情況。為保護隱私,在接受受害諮詢或進入私人住宅時將暫停拍攝。
用於交通警察的攝影機將在愛知、新潟、高知等各縣警配置18台。除開立違規罰單等情況外,將記錄交通執法從開始到結束的整個過程。
拍攝的影像將保管在警察署。若在職務盤查或執法過程中接到對方投訴,影像將作為驗證執勤狀況的參考資料。若拍攝到犯罪行為,也將用於搜查。未使用的影像約3個月後將會刪除。
用於警備的攝影機將在北海道和石川等9個都道府縣警共配置19台。在花火大會等人群管制中,將即時傳輸擁擠狀況,用於警備本部的狀況掌握和指揮。影像將在一週後自動刪除。
試行期間,地區部門為3個月,交通部門為6個月,警備部門為1年。為了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導入,將驗證其效果、課題以及與行車紀錄器等設備的差異,結果將在官方網站等處公布。

警察廳將試行導入的穿戴式隨身攝影機。安裝在頭部或胸部,記錄執勤時的影像=18日、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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