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3:深圳日本男童遇襲身亡案被告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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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社深圳、北京1月25日電】有關去年9月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發生的日本男童(當時10歲)遇襲身亡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中國男子鐘長春(45歲)死刑。判決指出,被告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而買刀殺害無辜的兒童。日本駐華大使金杉憲治在北京向媒體透露了上述消息。
日中相關人士透露,被告在庭審中表示有話想要對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華大使館說,但被審判長中途制止。被告沒有作出表示反省的發言。
法院稱被告在行兇後給媒體打電話,指出這是極其惡劣且嚴重的犯罪行為,應當判處極刑。包括是否針對日本人在內,判決並未提及日本。
被告還表示如果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沒有什麼可說的。其所指的要求具體為何不得而知。
宣判後,金杉表示“會繼續強化確保在華日僑安全的相關對策”。
庭審未對媒體公開,但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的總領事貴島善子到場旁聽。受害者家屬也旁聽。
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18日,1931年的這一天發生了標誌日軍開始武力侵佔中國東北地區的“九·一八事變”,因而有觀點認為這是針對日本人的犯罪。庭審從24日上午開始,經過休庭後下午繼續開庭。之後進行宣判,約兩分鐘閉庭。
案發當日,男子刀刺上學途中的男童。男童翌日死亡。
中國去年接連發生可能是針對日本人的案件。去年6月在江蘇省蘇州市發生的案件致使日本母子被割傷、作為校車引導員的中國籍女性身亡,該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月23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男子死刑。(完)
文章引用自 https://tchina.kyodonews.net/news/2025/01/b39154eb4a49-3.html